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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即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企业要注意什么?
日期:2018-09-17 浏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20191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这是来自8月20日召开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的消息。该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五部委局联合召开。

关于这个事情 ,企业会计要注意什么 ?

一、以往那种瞎列人名、任性列支虚假工资的做法过时了。这不光是因为个税的联网申报,已经让上述现象得到纠正;还因为即将开始的社保征收划转税局,又让税局对工资名单中的人员核对多了一个利器!

二、很多会计与老板最担心的是,以后企业是不是要按实际工资上缴保险了?这会不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人力成本上升!

1、下图为某地区社会保险数据,其中医疗保险为不办医保卡全由公司承担的方式

2、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3、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