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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3-30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工作需要,安徽省台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双眼裸眼视力1.2以上;

4.驾驶技术好,持有C1等级及以上驾驶证;

5.五年以上驾龄,三年以上专职驾驶员岗位经历;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辞退、开除的;

3. 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4.曾发生较大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

5.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的。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通过EMS特快专递投寄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包括《驾驶员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等证件复印件,《驾驶员报名登记表》电子文本同时发至电子邮箱421638719@qq.com。投寄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076室省台办人秘处,邮编:230091,联系电话:0551-62702630,手机:18155128797。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3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资格审核。省台办人秘处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核,从初审合格人员中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

3.考试。考试包括面试和上车操作,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和人际沟通能力,上车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驾驶技能和应变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体检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考试综合成绩前3名的应聘人员实施体检与考察。

5.人员确定。综合考虑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方面情况,确定拟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方式与工资福利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通过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正式聘用人员执行省台办机关现有驾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中共安徽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